各院(系)部、附属医院、研究所: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成果的登记和认定,做好我校201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范围
2014年度内我校教师出版的学术著作、公开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成果。
二、成果登记要求和程序
1.科研成果登记表以校内各院(系)部为单位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进行成果登记的老师请提交登记材料并认真核实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2.各院(系)部将已审核的登记材料以及本部门的科研成果统计表盖章后(含电子版)交至科技处。
三、需要提交的支撑材料
1.出版著作需提供原著的封面、封底、编者版权页的复印件一份。如合著需提供字数证明,教材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2.公开发表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SCI等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
3.获得授权专利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四、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15年4月7日前将所需提交的支撑材料报送至科技处313室。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叶晋良 联系电话:86168705
科技处
201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