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附属医院、研究所: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变更及专项项目结题审核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4月份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要求:
1.2019年(含)及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计划专项项目要求全部结题;本次在应结题范围内但不能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申请,二级单位、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上进行延期变更操作。
2.前期办理过结题延期的项目要求本次必须结题;
3.2020年立项项目本次不受理结题申请。
4.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限制其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
二、结题方式
本次结题工作为线下审核方式。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报告,附件中上传项目任务书、成果等必要材料电子版,科技处审核后导出打印,各部门汇总后统一将导出的正式结题材料报送科技处。
三、材料要求
1.按照项目结题报告模板(附件1)撰写结题报告。
2.所有成果需与课题紧密相关,复印各类成果材料;
3.所有成果电子化,上传系统。
四.材料报送
(一)系统上传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4月15日下午4点前完成系统提交。
上传内容包括:1、项目研究报告;2、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3、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4、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5、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并确保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二)纸质材料报送
科技处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导出并打印全套结题报告、结题文档、成果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二级部门汇总报送科技处计划管理科办公室(行政楼505房间)。
报送时间:4月19日下午4点前。
五.注意事项
1.结题成果要与任务书保持一致,不能少于任务书确定的内容。确保结题资料完整,不漏传、误传支撑材料。
2.确保成果相关性,所有论文、专利、著作权等须与本项目相关。
3.项目研究报告。按照格式要求撰写,内容符合报告模板提纲,字数达到要求。
4.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责任书做到一个pdf文档中。
5.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请明确标出论文标注项目编号;禁止一篇文章出现多个教育厅项目的标注;在目录页明确标出文章名称,检索证明与相关论文一一匹配。
6.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文件名,以便审核查对。
7.承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产品的项目,需提供支撑依据,如专利、第三方使用证明、产品实物照片等作为成果支撑材料。
8.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完全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孙娅 陈泽君
联系电话:86177457
科技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