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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2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06   点击数:

各学院(部)、研究所、附属医院:

  按照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选2022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2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选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分为两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

二、 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 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急需紧缺人才需求, 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三、 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 1976年12 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 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 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对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四、限项申报

本次人才称号申报为限项申报,各部门需组织评审,择优推荐。每个类别限推荐1人。

五、 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长江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三)二级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避免反复修改。

六、申报流程

(一)各二级单位要切实负起人才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

(二)申报人按照申报类别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草表(见附件),各二级单位评审,择优推荐。

(三)科技处组织专家答辩评审,公示评审结果(2022年9月9日答辩)。

(四)被推荐人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 sstrc.com)填报,并从系统中导出正式申请材料。申请书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七、材料报送

1、申请书草表报送:通过二级评审的候选人,提交申请书草表及支撑材料。要求简装成册,一式5份,各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505办公室),报送时间9月8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正式材料:校级答辩评审确定的推荐上报人员,在科技系统内完成线上申报提交,导出正式申报材料。正式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报送时间:9月12日下午3点前报送科技处计划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 陈泽君、潘瑾

联系电话:86177457


附件: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草表)

      2.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草表)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传真:029-8616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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