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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360网站最新官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范秀丽   发布时间:2023-09-18   点击数:

各学院(部、所),附属医院:

为加快我校创新能力提升,促进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育厅拟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立项建设工作。学校现组织申报,就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学校限报2个,各二级单位限报一个。

二、申报条件

1.本年度支持重点为围绕我省24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技术攻关的工程中心,其他研究领域的工程中心少量布局,填补空白。

2.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已建设的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研究方向重复,同一高校同一研究领域平台不重复建设。

3.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建设条件。

4.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依托陕西高校组建,并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鼓励与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联合共建。

5.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对工程中心的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资源条件配置、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配套改革政策明确、落实到位。

三、申报时间

有申报意愿的请9月20日前先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索要科研平台申报账号。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编制申报材料,填报时间截止2023年10月8日24: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填写

1.各工程中心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纸。

2.学校审核通过后,纸质申报材料须由系统生成(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无需另加封皮,一式8份交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办公室(行政楼507)。

3.拟推荐的工程中心须在学校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含工程中心名称、负责人、核心成员和主要研究方向等方面。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经妥善解决的工程中心方可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范秀丽

电 话:029-86168705

邮箱:280250787@qq.com

系统技术支持:87669498

附件:

1.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书模板(终)

2.《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传真:029-8616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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