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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4-02   点击数:

各院(系、部)、附属医院、研究所: 

按照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全面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陕西省缺血性心血管疾病重点实验

陕西省脑疾病防治重点实验室

二、考核评估时间

1、校内考核评估时间:2018年4月11日

2、科技厅考核评估时间:2018年3月-8月

三、考核评估材料要求

1、各项数据采集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材料包括评估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

3、考核评估申请书中列举的项目、经费、论文、专著、专利、奖励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必须是评估期内取得,且均需附相关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的视为无效。

4、列举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实验室名称,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情况均需附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未标注实验室名称、未附收录证明的视为无效。

四、时间安排

1、陕西省缺血性心血管疾病重点实验室于2018年4月9日前提交附件3考核评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

2、陕西省脑疾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按照附件2要求撰写实验室建设总结。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梁飞   雪洁  

联系方式: 029-86168705

附件:1.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全面考核评估工作方案/wcm.files/upload/CMSkyc/201804/201804021257057.pdf

2.陕西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指示体系/wcm.files/upload/CMSkyc/201804/201804021257016.pdf

3.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学科类)/wcm.files/upload/CMSkyc/201804/201804021257030.doc

联系电话:029-86177457 传真:029-8616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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